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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学生转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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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07-09-28 
 


    跨学区转学:须由家长向学校提出申请经学校审查,上级学籍主管部门批准后,持家长调动证明、户籍迁移证明、学籍档案、学籍主管部门介绍信,到转入地学籍主管部门办理转学手续,同意接收后,由转入地学籍主管部门出具《同意转入证明信》。家长持信到转出地学校换取转学证。
    转入城区学校:持房产证或住宅租赁许可证、居民户口簿、独生子女证或出生证;父母是合同制工人或经商者,还须提供合同制原始档案或营业执照和纳税单及有关资料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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