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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入学。本市户口的小学应届毕业生,按户籍所在地实行划片入学。其中,第十中学、南山双语学校和东海外国语学校的初中部属改制或民办学校,经有关部门批准,实行全市招生;第五中学和实验中学、新港路学校,其学区片由市教育体育局划定;各镇区街学校的学区片由驻地的镇区街划定。 2.转学。在籍学生因家庭住址迁移,准予转学。跨县区转入本市的学生须经转出学校及学籍主管部门批准,持家长调动证明、户籍迁移证明、转学证、学生档案到学籍主管部门办理手续。 由本市转入外地者按转入地有关规定办理。 3.升学。初中应届毕业生实行按户籍所在地划片升学和全市统招相结合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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