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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治理学校乱收费 | |||||||
确保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落实到位。严格执行省监察厅、教育厅、人事厅、财政厅联合下发的《违反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行政处分规定》,对违反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坚决查处,防止“一边免费,一边乱收费”现象发生。抓好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的落实。加强教辅用书管理。规范中小学办班和联合办学行为。严格执行“一证、一卡、两公开、四统一”的收费管理制度和收费公示制度。继续加大对贫困生的救助力度。进一步加大监督和查处力度,充分发挥治理教育乱收费联席会议的职能,采取明察暗访和随机抽查的办法,对教育收费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要把住春秋两季开学关口,在学校收费时提前介入,进行巡查监督。对各种教育乱收费行为严肃查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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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救助贫困生工作 | |||||||
全市全面免除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后,继续叫响“不让烟台一个孩子因家庭贫困而失学”的口号,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救助政策体系,加大救助力度,通过城乡家庭贫困学生“两免一补”(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学生“一免一补”)、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儿童少年免费教育、发放助学金和爱心捐助资金、“一对一”结对帮扶等多种救助机制,多渠道救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并从今年秋季新学期开始,对中等职业学校所有全日制在校农村学生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国家助学金制度。经统计,2007年上半年,我市共救助贫困学生23075人次,累计救助金额550.8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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